□ 江淑安 北京聚醫(yī)杰醫(yī)藥科學研究院
炙
甘草湯,又名復脈湯,方出自《
傷寒論》,主治心陰心陽兩虛所致的“脈結代,心動悸”。臨床上用于功能性心律不齊,期外收縮,心房顫動,傳導阻滯等引起的“脈結代,心動悸”證有較好療效,筆者常用之。但亦聞及反映本方運用效果不好者,分析起來,在運用時除辨證要準確外,方劑的用量、煎服法、配伍等正確與否,對于保證療效關系甚大。
處方藥量要大
處方藥物完全相同,由于各味藥物用量大小不同,臨床收效亦不同。炙
甘草湯亦然。
現在臨床使用炙
甘草湯的劑量和方劑學介紹的用量多是:炙
甘草12克,
生姜6克,
人參(或
黨參)6克,生地30克,
桂枝10克,
阿膠10克,
麥冬10克,
火麻仁10克,
大棗10枚。這些用量多偏小,臨床往往難以奏效,或奏效緩慢難現。究竟用多大劑量合適,筆者認為必須遵照《
傷寒論》的用量使用。
《
傷寒論》的原劑量是炙
甘草四兩,
生姜三兩,
人參二兩,生地一斤,
桂枝三兩,
麥冬半斤,
阿膠二兩,麻仁半升,
大棗30枚。合現在的劑量應是多少呢?湖北中醫(yī)藥大學學者認為《
傷寒論》中漢代的一兩折今為8克,一升折今為60~80毫克或18~30克;中國中醫(yī)科學院學者認為《
傷寒論》中漢代的一兩折今為13.92克,一升折今為198毫克;上海中醫(yī)藥大學柯雪帆等對前述幾種折合法進行討論分析后,根據對現藏中國歷史博物館東漢“光和大司農銅權”和現藏南京博物館東漢“永平大司農銅合”等衡器、量器的考證,得出《
傷寒論》中漢代的一兩折今為15.625克,一升折今為200毫升。這些折合法誰是誰非,暫未定論,以筆者臨床運用炙
甘草湯處方用量大而效果好和柯雪帆折合法折算《
傷寒論》中炙
甘草湯的藥物用量與自己處方用量相近的情況,認為目前運用《
傷寒論》中的方劑用量應以柯雪帆的折合法為妥。
筆者用炙
甘草湯的用量是:炙
甘草60克,
生姜45克,
黨參30克,生地60克,
桂枝30克,
阿膠30克,
麥冬45克,
火麻仁30克,
大棗30枚。柯雪帆折合算法炙
甘草湯的用量應是:炙
甘草62克,
生姜47克,
人參31克,生地250克,
桂枝47克,
阿膠31克,
麥冬125克,
火麻仁60克,
大棗30枚。二者用量比較接近。
兩年前筆者曾治一陳姓“心動悸,脈結代”的病人,四診后符合炙
甘草湯證,遂按現行方劑學介紹的用量使用之。服20余劑卻療效不顯著,細思之,辨證無誤,用藥無更,為何無效呢?百思不解之際,遍覽期刊雜志以求啟發(fā),然偶在一篇治驗啟發(fā)之下,覺得用量過小,難以取勝于久病。遂增大用量(即上述介紹的筆者的用量),藥下6劑,諸證皆平。后遇是炙
甘草湯證服炙
甘草湯效差者,每增大用量,顯然效佳。增大用量的原因,一是可能存在劑量換算問題,過去的換算方法致使用量過小,須質疑;二是炙
甘草湯證的病人多病程長久,氣血虛弱,陰陽兩虧,且多治療服藥較久,非輕劑所能中病。
甘潤須與辛燥并用
仲景方劑的特點是配伍精專,每一味藥物都有其用場,隨便更易都會影響療效。炙
甘草湯中以炙
甘草為主藥,用以養(yǎng)脾胃補中氣,益氣血生化之源;以
人參、生地、
阿膠、
麥冬、
火麻仁滋陰補血;
生姜、
大棗調和脾胃;以
桂枝通心陽;清酒通絡利脈。藥物是甘潤、辛燥并用,使滋陰而不致膩滯,通陽而不致傷陰,此其配伍之妙。
筆者體會方中如缺
阿膠一味,則
桂枝之辛燥難制,病人每易藥后胸煩,必須減
桂枝之量;或改用
薤白以通陽;或以他藥代
阿膠,當推
太子參為好。
太子參性平柔潤,能益氣養(yǎng)陰,又能制
桂枝之辛燥。曾治一男性病人,年五十,形體肥胖,血壓正常。癥見:心動悸,脈結代,甚時胸閉胸痛,伴自汗出,口干欲飲,頭昏,四肢發(fā)涼,面色少華,睡眠多夢。處以炙
甘草湯,因藥房缺
阿膠,遂減
桂枝之量,并加用
太子參30克,藥后諸證減輕。后筆者出差,他醫(yī)代診,仍用炙
甘草湯,但見其四肢發(fā)涼,遂加大了
桂枝之用量,并未加用
太子參和其他養(yǎng)陰之品,藥后患者反映心胸煩躁較甚,口干亦增。待筆者差返重新接治后,仍改用前方(減
桂枝量,加
太子參),胸煩消失,諸證平息后出院。
不可忽視煎服法
炙
甘草湯的煎服法,《
傷寒論》中記載是:“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正確的煎服法對于保證療效亦是十分重要的。筆者發(fā)現近人使用炙
甘草湯多不講究煎服法,恐是影響療效的原因之一。
筆者用炙
甘草湯的煎服法是:取水1500毫升,文火慢煎,至諸藥快要煎好時,加入白酒20~40毫升或
丹參酒20毫升,再共煎30分鐘后取汁600毫升,分2~3次溫服。酒如加入過早會隨蒸汽全部揮發(fā),達不到所需要求,故這一點必須注意。在病房曾接治一“心動悸,脈結代”病人,查閱前醫(yī)所用炙
甘草湯的辨證及處方均正確無誤,就是效果不佳。在煎藥室察訪時,發(fā)現未依法煎劑,亦未加入白酒。遂示其依法煎劑,每劑藥加入
丹參酒20毫升,仍是前醫(yī)處方,后效果顯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