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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
太陽傷寒表實證系風寒傷及
太陽膚表所致。《
內經》云“其在皮者、汗而發之”,照仲景法,當以辛溫發散以解表邪,擬
麻黃湯加味主之。
王××,男,四十二歲,某廠干部。
患者于昨夜發熱,體溫38.9℃,今晨來診仍發熱,頭痛,頸項強直,肢體酸楚而痛,流清涕,心泛欲嘔、 食減而不渴,脈浮緊、舌苔薄白。此系風寒傷及
太陽膚表所致。《
內經》云“其在皮者、汗而發之”,照仲景法,當以辛溫發散以解表邪,擬
麻黃湯加味主之。
麻黃6克
桂枝10克 杏仁10克 法夏6克
防風6克
甘草6克
生姜3片
囑溫服而臥,取汗自愈。殊料病者家屬畏忌
麻黃一藥之溫,恐燥熱傷律,自行將藥中
麻黃減除,服一碗,未得汗。
見其躁煩,熱勢反增,體溫升至39.7。C。繼服第二碗,則頭痛如裂,身痛如被仗,惡寒較昨日更甚,疑為藥不對癥,邀余急往診視,脈來浮緊急促,苔白膩,呼痛呻吟,雖言失泊,幸喜表寒癥型未變,釋明其意,即囑仍用原方,萬不能再去
麻黃。經照方服藥二次后,溫覆而臥,稍頃汗出熱遲,表邪解,遂得脈靜身涼而愈。
按:世有畏麻、桂如蛇蝎者,以為其性溫而易傷津化燥,不知表寒實證無
麻黃之辛散,何以開發膳理,驅邪外出。無
桂枝之溫通,何以助問溫經而散寒?不是邪之傷于人,而畏藥性之辛溫,實為姑息養奸之弊也。蓋用藥不在醫家之喜惡,而在于審證之明確,有是證用是藥,用之得當則藥到病除。用之不當, 易變化莫測。 陽熱偏勝者, 辛溫固不宜用, 營血不足,里虛內傷等證, 亦不宜汗。倘確屬寒邪束表之癥, 當用而不用,反以清;京苦寒抑其熱,勢必助邪傷正,表寒不解, 熱勢更張,斯時宜以麻桂等劑因勢利導,驅邪外出, 切勿坐失良機而至表邪傳里為患,此乃祛邪即所以扶正之法也。
麻黃開玄府,通達腠理。桂柱手溫通陽,助其疏泄。杏仁利肺氣,降逆平喘,
甘草保中氣品生津液。方藥化合,專
發
太陽傷寒膚表之汗,效如桴鼓。然服此方,一、二碗后,覆臥得汗即可,不必盡劑, 更勿令其大汗淋漓以致傷津而耗氣。俗云“方是死方,法是活法”。欲求其效,宜替心鉆研意旨,無異于鈩錘之非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