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英棟 山西晉中第三人民醫(yī)院
已故著名中醫(yī)學家劉渡舟曾提到:“現在還有人對我說‘你還給學生講
麻黃湯么?你用過
麻黃湯嗎?’其言外之意讓人啼笑皆非。”此處“言外之意”,即問話者認為現在早已無
麻黃湯的用武之地,劉老也不會用過此方。如果還給學生講,是在紙上談兵。而劉老的“啼笑皆非”則是認為問話之人不曾“識得
麻黃湯證”。
麻黃湯效果如何?以筆者臨床體會及前賢論述,使用恰當,確可效如桴鼓。為何不能廣泛使用?近代著名醫(yī)家祝味菊在《傷寒質難·第十四篇》中道出了原因,“涼藥陰柔,隱害不覺;陽藥剛暴,顯患立見……譬如水火,水寒火熱,猶藥之有溫涼也……水能死人,而人不知畏;火有殊功,而狎之者鮮。”麻桂劑屬于典型“陽藥”,如果用錯,會“如君子之過,路人盡知”,醫(yī)者避之屬于“人之常情”。但同時說明
麻黃湯猶如烈馬,駕馭得當才可作用非凡。如何駕馭而免使良方“以其峻猛而束之高閣”,正是本文寫作的初衷。
創(chuàng)造條件也可用
麻黃湯
麻黃湯的使用在《
傷寒論》中就提出了諸多“不可”,后世注家多認為“不可”是使用禁忌,而祝味菊卻云“夫暴性之藥,配置得宜,亦可化暴為良……脈虛血少,兼滋則
麻黃可發(fā)”。流傳年深月久,
麻黃湯禁忌越多,如“熱證不能用
麻黃湯”,“盛夏不得用
麻黃湯”,“江南不宜用
麻黃湯”,“虛人不可用
麻黃湯”等。議方時設置太多障礙,難怪臨證時百無一用。以下數案講的正是
麻黃湯在“禁地”如何使用。
《
經方雜談》中有章次公治療曹穎甫夫人“堅決”使用
麻黃湯的記載:“……蓋被臥,惡寒甚,覆以重衾,亦不能溫。口角生瘡,而目紅,又似熱證。腹中和,脈息浮緊有力。溫覆已久,汗仍不出,身仍無熱。當以天時炎暑,但予:
麻黃二錢,
桂枝二錢,杏仁三錢,
甘草一錢。服后,溫覆一時,不動聲色。再作一劑,麻桂均改為三錢,仍不效。更予一劑,如是續(xù)作續(xù)投,計天明至中午,連進四劑,了無所出。計無所出,乃請章次公來商。次公按脈察證,曰:先生膽量,何其小也?曰:如之何?曰:當予麻桂各五錢,甘杏如前。服后,果熱作,汗大出……”曹穎甫已在半日內給其夫人服下4劑
麻黃湯,沒有動靜。但章次公“按脈察證”,繼續(xù)處方以
麻黃湯,麻桂加量,果然“不滿半小時”即知。
有
麻黃湯證,就一定要用
麻黃湯方。條件成熟馬上用,條件不成熟時創(chuàng)造條件也要用。宋代傷寒大家許叔微在《
普濟本事方》卷第八中的病案,就是創(chuàng)造條件,等候時機成熟再用的范例。許叔微認為“須顧其表里虛實,待其時日”。“昔有鄉(xiāng)人丘生者病傷寒,予為診視,發(fā)熱頭疼煩渴,脈雖浮數無力,尺以下遲而弱……雖屬
麻黃證,而尺遲弱……未可發(fā)汗。予與建中湯加
當歸黃芪令飲。翌日脈尚爾,其家煎迫,日夜督發(fā)汗藥,言幾不遜矣。予忍之,但只用建中調營而已。至五日尺部方應,遂投
麻黃湯,啜第二服,發(fā)狂,須臾稍定,略睡,已得汗矣……”。最初就有“
麻黃證”,但“尺遲弱”,如果馬上發(fā)汗,得到的結果是“暫時得安,虧損五臟,以促壽限”。用藥須識“次第”,治療不僅要看眼下的效果,更要關注患者整體、長久的健康。作為傷寒大家,許叔微用了5天時間“建中調營”,雖“其家煎迫,日夜督發(fā)汗藥,言幾不遜”,也不亂“次第”,直到“尺部方應”,才“投
麻黃湯”。
守方活法顯奇效
岳美中有“治慢性病要有方有守”之論,從上述醫(yī)案可以看到治急性病也須“有方有守”。只要識得“
麻黃湯證”在,即使有諸多“禁忌”,也要“守方”不移,并且要敢于“加量”、“促其間”。只要識得“
麻黃湯證”在,暫時不能用,可待條件成熟,一切措施都是為最后使用
麻黃湯打基礎,這也叫“守方”不移。上面兩例提到的是
麻黃湯原方的使用,實際臨床中用到更多的是
麻黃湯方的加減,此為“守方”基礎上的臨陣“活法”,近代中醫(yī)大家曹穎甫和張錫純于此提供了諸多成功范例。
《
經方實驗錄》載“予友沈鏡芙之房客某君,十二月起,即患傷寒。因貧無力延醫(yī),延至一月之久……察其脈,浮緊,頭痛,惡寒,發(fā)熱不甚,據云初得病時即如是。因予:
麻黃二錢,
桂枝二錢,杏仁三錢,
甘草一錢。又因其病久胃氣弱也,囑自加
生姜三片,紅棗兩枚,急煎熱服,蓋被而臥。果一刻后,其疾若失。按:每年冬季氣候嚴寒之日,患傷寒者特多,我率以
麻黃湯一劑愈之,誰說江南無正傷寒哉?”加“
生姜三片,紅棗兩枚”是曹先生的臨證“活法”,與許叔微的“建中調營”有異曲同工之妙。
《
醫(yī)學衷中參西錄》里為
麻黃湯契合“今病”提供了更多“活法”。如“若其熱不復還表而內陷益深,其熱必將日增,此即
太陽轉陽明之病也……用
麻黃湯時,必加
知母數錢以解其內陷之熱……其寒潤之性入肺中化合而為汗……”;“其人陽分虛者,又當于
麻黃湯中加補氣之藥以助之出汗……診其脈六部皆無……于
麻黃湯原方中加生
黃芪一兩,服藥后六脈皆出,周身得微汗,病遂愈。”;“陰分素虧,脈近六至,且甚弦細……恐不可用
麻黃強發(fā)其汗……加生懷
山藥、
北沙參各六錢。囑其煎湯服后,若至兩點鐘不出汗,宜服西藥阿斯匹林二分許以助其出汗。后果如此服之,周身得汗而愈矣。”甚至還加用了西藥。又“小便色黃……加
知母八錢,
滑石六錢”等,一言以蔽之,“宜因時、因地、因人細為斟酌”。
筆者曾學習先賢“守方”、“活法”,以
麻黃湯加減成功治療一“衄家”。患者女性,15歲,確診再生障礙性貧血已9年,因患銀屑病6月就診,治療3月,始終以
麻黃湯法,取效甚佳。用辛溫發(fā)汗法治愈銀屑病的同時,“衄”不僅沒有加重,癥狀和各項指標均較前為好,至今隨訪半年,情況良好。足證《
傷寒論》中諸“不可”只是強調以引起重視之意,應理解為慎用、緩用、不可貿然使用、創(chuàng)造條件才可用,絕非禁忌。
綜上所述,
麻黃湯在當今不僅有其用武之地,通過用心體會還能發(fā)現并不難用,大可不必視“麻桂如蛇蝎終生不敢一用”。方雖“峻猛”,恰合“良醫(yī)以活人”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