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生手足指。或足潰而自脫。故名脫疽。有發(fā)于手指者。名蛀節(jié)。丁重者痛者。除濕攻毒。更隔蒜灸至不痛。痛或不痛者。隔蒜灸。更用解毒藥。若色黑急割去。速服補劑。庶可救。黑延上者不色赤 痛者。托里消毒更兼灸。作渴者。滋陰降火。色黑者不治。
一人足指患此。 痛色赤發(fā)熱。隔蒜灸之。更以
人參敗毒散去
桔梗。加
金銀花、
白芷、
大黃二劑痛止。又十宣散去
桔梗、官桂。加
天花粉、
金銀花。數(shù)劑而平。(此憑癥也。)
一人年逾四十。左足大指赤腫 痛。此脾經(jīng)積毒下注而然。名曰脫疽。喜色赤而腫。以敗毒散去
人參、
桔梗。加
金銀花、
白芷、
大黃二劑。更以栝蔞
金銀花、
甘草節(jié)四劑頓退。再以十宣散去
桔梗、桂。加
金銀花、
防己數(shù)劑愈。
一人患此。色紫赤不痛。隔蒜灸五十余壯。尚不痛。又明灸百壯方知。乃以敗毒散加
金銀花、
白芷。數(shù)劑而愈。
一膏粱年逾五十亦患此。色紫黑。腳 痛。孫真人曰。脫疽之癥。急斬之去。毒延腹必。色黑不痛者亦不治。喜其飲食如故。動息自寧。為瘡善癥。遂以
連翹敗毒散(二六)六劑。更以
金銀花、栝蔞、
甘草節(jié)二十余劑。患指潰脫。更以芎、歸、生、 、
連翹、
金銀花、
白芷二十余劑而愈。次年忽發(fā)渴。服生津等藥愈盛。用八味丸而止。
大抵此癥。皆由膏粱濃味。或房勞太過。丹石補藥所致。其發(fā)于指。微赤而痛可治。治愈。急斬去之。庶可保。否則不治。色紫黑。或發(fā)于腳背亦不治。或先渴而后發(fā)。或先發(fā)而后渴。色紫赤不痛。此精氣已竭。決不可治。
一芻蕘左足指患一泡。麻木色赤。次日指黑。五日連足黑冷。不知疼痛。脈沉細。此脾毒所致。進飛龍奪命丹一服。翌日令割去足上死黑肉。割后骨始痛。可救治。以十全大補湯而愈。(此因癥肉黑知為毒盛。不在于脈也。)
蓋死肉乃毒瓦斯盛拒截榮氣所致。況至陰之下。血氣難達。經(jīng)曰。風(fēng)淫末疾是也。向若攻伐之。則邪氣乘虛上侵。必不救矣。
一人足指患之大痛。色赤而腫。隔蒜灸之痛止。以
人參敗毒散去
桔梗。加
金銀花、
白芷。
大黃而潰。更以仙方活命飲而痊。(此憑癥也。)
此癥情勢雖小。其惡甚大。須隔蒜灸之。不痛者宜明灸之。庶得少殺其毒。此癥因膏粱濃味酒渴者。皆腎水涸、不能制火故也。初發(fā)而色黑者不治。赤者水未涸尚可。若失解其毒。以致肉死色黑者。急斬去之。緩則黑延上足必死。而患不問腫潰。惟隔蒜灸有效。亦有色赤作痛潰者。元氣未脫易治。夫至陰之下。血氣難到。毒易腐肉。藥力又不易到。況所用皆攻毒之藥。未免先干腸胃。又不能攻敵其毒。不若隔蒜灸。并割去。最為良法。孫真人云。在指則截。在肉則割去。即此意也。
一人足指患之。色黑不痛。令明灸三十余壯而痛。喜飲食如常。予謂急割去之。速服補劑。彼不信。果延上。遂致不救。
一人腳背患之。色黯而不腫痛。煩躁大渴。尺脈大而澀。此精氣已絕。不治。后歿。
又有手指患此。色黑不痛。其指已死。予欲斬去。速服補藥。恐黑上臂不治。彼不信。另服敗毒藥手竟黑。遂不救。
一人足指患之。色紫不痛。隔蒜灸五十余壯。尚不知痛。又明灸百壯始痛。更投仙方活命飲四劑。乃以托里藥潰脫而愈。(此憑癥也。)
一人腳背患此。赤腫作痛。隔蒜灸三十余壯痛止。以仙方活命飲四劑而潰。更以托里
消毒藥而愈。(此憑癥也。)
一人足指患之。色赤 痛。作渴。隔蒜灸數(shù)壯。以仙方活命飲三劑而潰。更服托里藥。及加減八味丸潰脫而愈。
一婦修傷次指。成膿不潰。 痛至手。誤敷冷藥。以致通潰。飲食少思。彼為毒瓦斯內(nèi)攻脈沉細。此痛傷胃氣而然。遂刺之。服六君子加
藿香、
當(dāng)歸。食進。更以八珍湯加黃 。
白芷。
桔梗。月余而愈。(此憑癥脈也。)
一人傷拇指。色紫不痛。服托里藥。及灸五十余壯。作痛。潰膿而愈。(此憑癥也。)
一幼女因凍傷兩足。至春發(fā)潰。指俱壞。令取之。服大補藥而愈。(此憑癥也。)
一女患嵌甲傷指。年余不愈。日出膿數(shù)滴。予謂足大指乃脾經(jīng)發(fā)源之所。宜灸患處。使瘀肉去。陽氣至。瘡口自合。否則不治。彼惑之。不早治。后變勞癥而歿。
蓋至陰之下。血氣難到。女人患此。多因扎縛。致血脈不通。或被風(fēng)邪所襲。則無血氣。遂成死肉。惟當(dāng)壯脾胃。行經(jīng)絡(luò)。生血氣則愈。有成破傷風(fēng)。以致牙關(guān)緊急。口眼 邪者。先玉真散(百二三)一二服。然后投以生血通經(jīng)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