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屬器械,燒紅后用以烙破膿瘍,使膿液流出,以代刀針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殘風(fēng)潰弦瘡爛,濕熱久不愈者”(《證治準(zhǔn)繩·雜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頭處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銀海精微》)。參見烙治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