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則。即虛者補之。出《素問·至真要大論》。對虛弱機能衰退的病證用補益的方藥治療。補有峻補、緩補,峻補劑大力強,用于大虛之候,非大劑補藥不能挽回者,如回陽用參附湯,產(chǎn)后亡血用十全大補湯之類。緩補是緩緩調(diào)補,使正氣逐漸恢復,如四物湯補血,四君子湯補氣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