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名。指兩足軟弱,行走時收引無力,舉步艱難。《靈樞·經(jīng)脈》:“虛則足不收,脛枯,取之所別也。”《素問·藏氣法時論》:“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多因脾腎氣虛,精血不足所致。本證可見于痿證、半身不遂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