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芩、
龍骨、
理石為之使。畏
牛膝、款冬。惡冷水、
菊花、
玄參、
白僵蠶、白蘚皮、
芫花。忌
豬肉。殺烏頭、
巴豆、
輕粉毒。
大苦,大寒。入手少陰經(jīng)氣分。瀉心脾,涼肝膽,清三焦,解熱毒,燥濕開郁。治心竅惡血,陽毒發(fā)狂,驚悸煩躁,惡心痞滿,吞酸吐酸,心腹諸痛,腸 瀉痢,疳疾蟲癥,癰疽瘡疥,暴赤目痛,牙疳口瘡,孕婦腹中兒啼,胎驚子煩,陰戶腫痛。得
木香,治熱滯。得
枳殼,治痔瘡。得
肉桂,使心腎相交。得
吳茱萸,治挾熱下痢。得
白芍,瀉脾火。得
石膏,瀉胃火。
得
知母,瀉腎火。得
黃芩,瀉肺火。得
木通,瀉小腸火。得川柏,瀉膀胱火。得
槐米,瀉大腸火。得山梔,瀉三焦火。配煨獨(dú)頭蒜,治臟毒下血。配川椒,安蛔蟲。配
蘆薈末,蜜湯服,治小兒疳疾。加蟾炭等分,
青黛減半,
麝香少許,搽走馬牙疳。配
茯苓,去濕熱,治白淫。佐
龍膽草,瀉肝膽火。佐
枳實(shí),消痞氣火脹。佐花粉,解煩渴。使
細(xì)辛,治口瘡,止下血。
各經(jīng)瀉火藥得川連,其力愈猛。
瀉心火,生用。火在上,酒炒;火在下,童便炒;火在中,姜汁炒;伏火,鹽水炒;火在氣分而痛,
吳茱萸拌炒。
食積成火,
黃土炒;止瀉,壁土炒;肝膽火,醋炒或
膽汁炒;熱結(jié)于下,樸硝拌炒。血中伏火,
干漆拌炒。虛熱妄用,必致格陽。(真陰益乏。)久服反化為熱。(連性燥而不潤(rùn)。)不可食
豬肉,恐令人作瀉。邪火橫逆,非至苦至寒之品不能退其熱勢(shì)。然發(fā)熱初起,邪火正欲攻擊而出,投川連遏抑其火,則邪將盤結(jié)而不散,致內(nèi)傷氣血,熱邪愈炎,所謂寒之益熱也。又熱久陰氣大傷,胃液干枯,宜急救胃陰,以制陽火,涼潤(rùn)之劑在所必需。若用苦燥者治其熱,則愈燥而愈熱。蓋苦以降氣,氣降則陰不生,燥以耗血,血亡則津益竭,由是畏火起與邪火交相攻擊,其斃也可立而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