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陽門外,蔣家胡同口內(nèi),祥泰布鋪,祁某,晉人也。長郎病疫,原診謝以不治,又延一醫(yī),亦不治。及至邀余,已七日矣。診其脈,六部全伏;察其形,目紅面赤,滿口如霜,頭汗如雨,四肢如冰;稽其癥,時昏時躁,譫妄無倫,嘔泄兼作,小水癃閉,周身斑疹,紫黑相間,幸而松活,浮于皮面,毒雖盛而猶隱躍,此生機也。查看前方,亦用犀、連,大劑不過錢許,乃杯水之救耳!予曰∶令郎之癥最險,不畏予藥過峻,死中求活,不然,變在十四日。祁懇甚切,予用大劑,
石膏八兩,
犀角六錢,
黃連五錢,余佐以本方之味,加
伏龍肝一兩,
滑石五錢,
木通三錢,
豬苓、
澤瀉各二錢,更加生地一兩,
紫草三錢,歸尾三錢,
大青葉二錢。以色紫黑也,連投二服。至九日脈起細數(shù),手足回溫,嘔雖止而泄如舊,仍用本方去
伏龍肝,又二服。至十一日,脈轉(zhuǎn)洪數(shù),頭汗遂止,黑斑變紫,小水亦利,大便亦實,但妄譫如前,身忽大熱,煩躁更甚,大渴不已,以火外透也,仍用本方去
滑石、
木通、
豬苓、
澤瀉,加花粉、
山豆根。以喉微痛也,更以冰水與服,以濟其渴。又二帖,色轉(zhuǎn)深紅,熱勢稍殺,譫妄間有,猶渴思冰,投本方減生地五錢去歸尾、
紫草、豆根、花粉。又二服,諸癥已退十分之三,藥減四分之一,但飲水而不思食。祁疑而叩曰∶病雖減,而十數(shù)日不食,尚能生乎?予曰,生矣,按法治之,二十一日方可全愈。
又二服,斑化多半,胃氣漸開,熱亦大減,照本方藥減四分之二,去
大青葉。又二服,斑點全消,飲食旋食旋餓,方能起坐,診其脈,尚有六至,猶有余熱,不即清之,其勢復張,更難為力,猶用
石膏二兩四錢,
犀角三錢,
黃連二錢,余亦類減。十九日用
石膏一兩二錢,
犀角二錢,
黃連一錢,加
烏梅三個,酸以收之也。予曰∶前言二十一日,方能成功,今已十九日矣,令郎如此,可見前言之不謬也。祁某喜曰∶若非立定主意,幾為眾口所誤,初立此方,體全堂不肯賣藥,叩其所以,言誤開分兩,以八錢為八兩、六分為六錢耳。予歷指同鄉(xiāng)服此得痊者頗多,雖賣。猶囑以再三斟酌。二十日猶用
石膏八錢,
犀角錢半,
黃連八分,加洋參二錢,
麥冬三錢,歸身二錢,
川芎一錢,以調(diào)氣血。二十一日用八珍湯加
麥冬、五味,立方需大紙一張。昨言初方藥店不肯發(fā)藥,今令郎已愈,錄一治法于方前,計服
石膏、
黃連。
犀角若干,使彼知予用藥之奇,即藥鋪亦未之見也。
錄曰∶瘟毒發(fā)斑,疫癥之最重者,然有必活之方。無如醫(yī)家不敢用,病家不敢服,甚至鋪家不敢賣,有此“三不敢”,疫疹之死于誤者,不知凡幾,可勝嘆哉!令郎之癥,蒙相信之深,邀予延醫(yī)。予用大劑連投十五帖,今已全安,計用
石膏六斤有另,
犀角七兩有另,
黃連六兩有另。此前人所未有,后人所未見,故筆之于書,以征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