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陽明篇太陽病三日,發(fā)汗不解,蒸蒸發(fā)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注】
太陽病三日,發(fā)汗后熱不解,若仍陣陣發(fā)熱有汗而不解者,是太陽表證未罷也,則當以
桂枝湯和之。今蒸蒸發(fā)熱,有汗而不解者,乃屬陽明里證不和也,故用調胃承氣湯。
【集注】
程應旄曰:太陽病,三日,經期尚未深也,何以發(fā)汗不解便屬胃也?蓋以胃燥素盛,故他表癥雖罷,而汗與熱仍不解也。第征其熱,如炊籠蒸蒸而盛,則知其汗必連綿濈濈而來,此即大便已□之征,故曰屬胃也。熱雖聚于胃,而未見潮熱、□語等證,主以調胃承氣湯者,于下法內從乎中治,以其為日未深故也。
汪琥曰:言太陽病,不可拘以日數,但見屬胃之證,即可下也。病方三日,曾經汗矣,其熱自內騰達于外,非表邪不解,乃太陽之邪轉屬于胃,病熱不能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