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骨心法 四肢部

●肩至肘,長一尺七寸。 ●肘至腕,長一尺二寸半。(臂之中節曰肘。) ●腕至中指本節,長四寸。(臂掌之交曰腕。) ●本節至末,長四寸半。(指之后節曰本節。) ●膝以下至外踝,長一尺六寸。 ●膝腘以下至跗屬,長一尺二寸。(腘,腿灣也。跗,足面也。膝在前,腘在后。跗屬者,凡兩踝前后脛掌所交之處,皆為跗之屬也。) ●跗屬以下至地,長三寸。 ●外踝以下至地,長一寸。 ●足長一尺二寸,廣四寸半。 按、方劑:●骨度乃『靈樞經·骨度篇』之文,論骨之長短,皆古數也。 ●然骨之大者則太過,小者則不及,此亦言其則耳。 ●其周身手足折量之法,用前中指同身寸法為是。同身寸量法,詳刺灸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