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 虛以
陳皮、
生姜之類補之,經曰∶虛則補其母,水能生木,腎乃肝之母。腎,水也,若補其腎,熟
地黃、
黃柏是也。如無他證,錢氏
地黃丸主之。實則
白芍藥瀉之,如無他證,錢氏瀉青丸主之。實則瀉其子,心乃肝之子,以
甘草瀉心。
心 虛則炒鹽補之,虛則補其母,木能生火,肝乃心之母。肝、木也;心、火也。
以
生姜瀉肝。如無他證,錢氏安神丸是也。實則
甘草瀉之,如無他證,以錢氏方中重則瀉心湯,輕則導赤散。
脾 虛則
甘草、
大棗之類補之,實則以
枳殼瀉之。如無他證,虛則以錢氏益黃散,實則瀉黃散。心乃脾之母,以炒鹽補之;肺乃脾之子,以桑
白皮瀉肺。
肺 虛則
五味子補之,實則桑
白皮瀉之。如無他證,實則用錢氏瀉白散,虛則用
阿膠散。虛則以
甘草補土,補其母也;實則瀉子,
澤瀉瀉其腎水。
腎 虛則熟
地黃、
黃柏補之,瀉以
澤瀉之咸。腎本無實,本不可瀉,錢氏止有補腎
地黃丸,無瀉腎之藥。肺乃腎之母,金生水,補之故也。補則以
五味子。
以上五臟,《內經·藏氣法時論》中備言之,欲究其詳,精看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