茵陳(二兩)
附子(一枚)
干姜(一兩半) 炙
甘草(一兩)
發(fā)黃,脈沉而遲,肢體冷逆,腰以上自汗者,此方冷服。
此陰證發(fā)黃也。陰寒盛于下,則戴陽于上,故上體見陽證,下體見陰證。陰盛于下,故見陰脈之沉遲,兼陰證之四逆,陽戴于上,故見陽證之發(fā)黃,上體之自汗也。
茵陳,治黃之要藥,故無分于寒熱而用之。
附子、
干姜、炙
甘草,回陽之要品也,故有陰寒即用之。然必冷服者,恐姜、附發(fā)于上焦陽盛之區(qū),而下部陰寒之分反不及也。是方也,韓祗和、李思訓、朱奉議咸用之矣,使據(jù)丹溪翁不必分五,同是濕熱之言,而執(zhí)其方以療之,則藥與證不相反耶?韓、李事見《
湯液本草》,朱奉議見《活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