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愛食
河豚,以至血毒中人,舌麻心悶,重者腹脹而氣難舒,口開而聲不出,若久延則害人。夫
河豚水族也。有食之死,有食之無事者,何也?乃人之腸胃有宜有不宜耳。大約肝經(jīng)血燥,胃氣又弱者,多能中毒,蓋
河豚乃魚中善怒者也。食之自能動氣,況肝血本燥之人,肝氣自急,以急濟(jì)急,安得不增急暴之氣哉。氣急難舒,故心悶也。氣急聲難出,故舌麻也。治當(dāng)吐出其肉,則氣舒腹寬聲出,何有舌麻心悶之害乎。古有拚死吃
河豚之語,其實
河豚不能殺人,但性怒不甚相宜耳。宜
瓜蒂散加味治之。
又曰∶
河豚魚血令人麻,子能令人脹,眼睛令人昏。凡食之者,必須洗盡血,去其子其眼,庶無害也。
又曰∶
河豚魚第一宜洗凈血水,第二防有灰塵落在鍋內(nèi),所以炒
河豚賣者,多在露天地上,免灰塵落在鍋內(nèi)也。
又曰∶以
蘆筍同炮,則解毒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