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本應(yīng)下,耽擱失治,或為緩藥羈遲,火邪壅閉,耗氣搏血,精神殆盡,邪火獨存,以致循衣摸床,撮空理線,筋惕肉 ,肢體熱一毫未除,元神將脫,補之則邪毒愈甚,攻之則幾微之氣不勝其攻,攻不可,補不可,補瀉不及,兩無生理。不得已勉用陶氏黃龍湯。此證下亦死,不下亦死,與其坐以待斃,莫如含藥而亡,或有回生于萬一者。
黃龍湯
大黃 濃樸
枳實 芒硝 人參 地黃 當(dāng)歸
照常煎服。
按∶前證實為庸醫(yī)耽擱,及今投劑,補瀉不及。然大虛不補,虛何由以回;大實不瀉,邪何由以去?勉用參、地以回虛,承氣以逐實,此補瀉兼施之法也。或遇此證,純用承氣,下證稍減,神思稍蘇,續(xù)得肢體振戰(zhàn),怔忡驚悸,心內(nèi)如人將捕之狀,四肢反厥,眩暈郁冒,項背強直,并前循衣摸床撮空等證,此皆大虛之候,將危之證也,急用
人參養(yǎng)營湯。虛候少退,速可摒去。蓋傷寒溫疫俱系客邪,為火熱燥證,
人參固為益元氣之神品,偏于益陽,有助火固邪之弊,當(dāng)此又非良品也,不得已而用之。
人參養(yǎng)營湯
人參(八分)
麥冬(七分) 遼五味(一錢)
地黃(五分) 歸身(八分)
白芍藥(一錢五分)
知母(七分)
陳皮(六分)
甘草(五分)
照常煎服。
如人方肉食而病適來,以致停積在胃,用大小承氣連下,惟是臭水稀糞而已。于承氣湯中但加
人參一味服之,雖三四十日所停之完谷及完肉于是方下。蓋承氣藉
人參之力鼓舞胃氣,宿物始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