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書·律歷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于黃鐘之龠,用度數(shù),審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shí),其龠以井水準(zhǔn)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
權(quán)者,銖、兩、斤,鈞、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釣為石,而五權(quán)謹(jǐn)矣。
一千二百黍?yàn)橐毁撸亟裰诲X七分,合龠為合,今之三錢四分也。十合為斤,今之三兩四錢也。一龠重十二株,今之一錢七分也。兩之為兩,今之三錢四分也。
②銖兩升斗考 據(jù)考古發(fā)現(xiàn),漢代銖兩升斗與今之度量換算如下:
1銖=0.65克,1兩=15.625克,1斤=250克
1合=20毫升,1升=200毫升,1斗=20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