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風(fēng)寒兩傷營衛(wèi)之證,列于此篇,計二十四法(據(jù)舒本校增)
一、太陽中風(fēng),脈浮緊,發(fā)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
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fēng)者,不可服之,服之則厥逆(指四肢厥冷。),筋惕肉膶(就是筋肉跳動,由于亡陽脫液,筋肉得不到煦濡所致。),此為逆也。原文38
【闡釋】 鄭書原文無此條,據(jù)舒本太陽下篇一條,《
傷寒論》原書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上38條校補。鄭書一、二、三、四條,挨次校為二、三、四、五條,而鄭書原五條全文與三條同,應(yīng)刪去。太陽中風(fēng),脈浮緊,發(fā)熱惡寒,身疼痛,無汗,此
麻黃湯證也。煩躁一證,即是此節(jié)大眼目。當知此煩躁,系風(fēng)邪遏閉于胸中,與少陰亡陽之煩躁,陽明熱越之煩躁不同。蓋太陽主皮毛,肺亦主皮毛,此風(fēng)邪不得外泄于皮毛,所以內(nèi)搏于肺也。治以
大青龍湯,于辛溫發(fā)汗之中,而加以重鎮(zhèn)之
石膏,其意在內(nèi)以平風(fēng)清熱,外以發(fā)表助津液也。若脈微弱,汗出惡風(fēng)者,雖內(nèi)有煩躁之證,亦不可用
大青龍湯之峻劑,若誤服之,必亡陽,而使陰陽之氣,不相順接,而先現(xiàn)厥逆,以致筋惕肉膶。筋惕者,筋戰(zhàn)栗而如恐懼之象,肉膶者,肉跳動而有不安之形,欲救其誤,非真武湯不可。
大青龍湯方(校補)
麻黃六兩(去節(jié))
桂枝二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姜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石膏如
雞子大(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
麻黃,減二升,去上末,內(nèi)諸藥,煮以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相當于用爽身粉,可以吸收汗液,《孝慈備覽》撲身止汗法,麩皮
糯米粉二合,
龍骨牡蠣二兩,共為極細末,以疏絹包裹,周身撲之,其汗自止。)。一服汗者,停后服,若復(fù)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fēng)煩躁,不得眠也。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由
麻黃湯加味而成,此
麻黃證之劇者,是發(fā)汗之峻劑,倍用
麻黃,佐
桂枝、
生姜辛溫以發(fā)散在表之風(fēng)寒,加
石膏辛寒以除煩熱,
甘草、
大棗和中以資汗源,共奏解表清里之功。柯韻伯謂:“兩青龍俱治有表里證,皆用兩解法,
大青龍是里熱,
小青龍是里寒,故發(fā)表之藥相同,而治里之藥則殊也。”《金匱》用以治溢飲,現(xiàn)今推廣治感冒、肺炎、哮喘、胸膜炎等表里俱實之證而里熱較甚者,多獲滿意效果。
二、傷寒脈浮緩,身不(痛)〔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沒有少陰陰盛陽虛的證候。)者,
大青龍湯發(fā)之。原文39
【鄭論】 按
大青龍湯,乃風(fēng)寒兩傷營衛(wèi),煩躁發(fā)熱之主方。此言脈浮緩,并無身疼發(fā)熱,而曰身重乍有輕時,論身重乃少陰之征,而曰乍有輕時,卻又非少陰的候,此為
大青龍湯,實不恰切,學(xué)者宜細心求之。
【闡釋】 發(fā)熱惡寒,無汗煩躁,乃
大青湯之主證。此則不言主證,但言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證狀,還不足以為用
大青龍湯的依據(jù)。故鄭氏說:“此為
大青龍湯,實不恰切”。值得學(xué)者深思。
三、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者),此當發(fā)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fā)(熱)[煩]目瞑劇者必衄(鼻腔出血曰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麻黃湯主之。原文46
【鄭論】 按此條既稱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者,固當發(fā)其汗,既服藥已微除,微字是發(fā)汗邪衰而未盡解之意,復(fù)見其人發(fā)熱,目瞑,劇者必衄,衄則邪必外出,故仍以
麻黃湯隨機而導(dǎo)之之意。此條設(shè)若不衄,更見發(fā)熱目瞑劇者,又當于陽越于外求之。求之奈何?于口之飲冷飲熱判之,人之有神無神,脈之有力無力,二便之利與不利處求之,切切不可死守原文,當以不執(zhí)方為要。
【闡釋】 “此條設(shè)若不衄,更見發(fā)熱目瞑劇者,又當于陽越于外求之”,此又鄭氏獨特之見解。醫(yī)者則當按《
醫(yī)理真?zhèn)?/a>》辨認一切陽虛證法辨之,以回陽收納為是,大劑四逆湯治之。
四、傷寒脈浮緊,不發(fā)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原文55
【鄭論】 按此條乃(傷寒)〔寒傷〕營之的候,其人能大汗出而邪可立解,則不致衄,衄出,即汗出也,故以
麻黃湯治之,是隨機而導(dǎo)之之意,俾邪盡出無遺,真上乘法也。
【闡釋】 傷寒脈浮緊,用
麻黃湯發(fā)汗,使外邪從汗而解。今當汗不汗,則邪無從出,壅閉陽絡(luò),迫血妄行,因而致衄。衄出即汗出而解。但表實之傷寒不因衄出而解,仍應(yīng)以
麻黃湯治之,此即鄭氏“隨機而導(dǎo)之之意,俾邪盡出無遺。”
五、太陽病,脈浮緊,發(fā)熱,身無汗,自衄者愈。原文47
【鄭論】 此系與上同,毋容再論。
【闡釋】 本條是太陽傷寒
麻黃湯證。因熱盛而致衄,雖未服藥,亦可能邪隨衄解而病自愈。蓋血之與汗,異名同類,不從汗解,則從衄解,其義相同。又本條與三條四條俱為表實證的衄血,但本條是未經(jīng)服藥的衄血,其病邪隨衄而解,故曰“自衄者愈”。四條是因失治衄血,衄后病邪仍未解,脈證如故,仍以“
麻黃湯主之”。三條是已經(jīng)服藥,邪熱較盛的衄血,其邪亦隨衄而解,故而“衄乃解”。
六、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寒熱發(fā)作的情況,好象瘧疾一樣。),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清同圊,清便欲自可,就是大小便尚能如常的思。),一日二三度發(fā)。(而)脈微緩(微與洪相對,緩與緊相對,微緩就是不洪不緊而柔和的意。)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這里的陰陽,指表里言,謂表里都虛。),不可更發(fā)汗、更吐、〔更〕下也;面色反有熱色(就是紅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
桂枝麻黃各半湯。原文23
【鄭論】 此條既稱八九日,未有不用發(fā)散祛邪之方,據(jù)所言如瘧狀,如瘧者,似瘧而非真瘧之謂也。雖現(xiàn)熱多㈠寒少,而其人不嘔,清便自可,以清便二字核之,與脈之微緩核之,則內(nèi)無的確之風(fēng)熱,明是發(fā)解太過,必是陽虛似瘧無疑,法宜扶陽溫固為是。又曰脈微而惡寒者,為陰陽俱虛,不可更發(fā)汗、吐、下也。明明此非青龍湯、麻(黃)〔桂〕各半湯的候也。若其人面皮反有赤色,赤色二字,更宜著眼,恐是(帶)〔戴〕陽,茍非(帶)〔戴〕陽,果現(xiàn)脈浮緊,未得小汗,而致身癢疼者,方可與麻(黃)〔桂〕各半湯,學(xué)者雖于一癥之中,前后參究,方可與論傷寒,讀傷寒也。
㈠是屬陽癥熱多,定現(xiàn)口渴飲冷,舌必有黃苔,熱時必揭去衣被,小便必赤,若似瘧則無此等病情。(頂批)
【闡釋】 本條為太陽病八九日不解,可以有三種不同的轉(zhuǎn)變,但鄭氏特別指出:“明是發(fā)解太過,必是陽虛似瘧無疑,法宜扶陽溫固為是”。又“若其人面皮反有赤色,更宜著眼,恐是戴陽”。筆者認為前者可用
黃芪建中湯治之,后者用白通湯。邪郁久未得出小汗,而身癢疼者,方可與麻桂各半湯,取其微汗而解。
桂枝麻黃各半湯(校補)
桂枝一兩十六銖(去皮) 芍藥、
生姜(切)
甘草(炙)
麻黃各一兩(去節(jié))
大棗四枚(擘)
杏仁二十四枚(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
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nèi)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本云
桂枝湯三合,
麻黃湯三合,并為六合,頓服,將息如上法。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桂枝湯為協(xié)和營衛(wèi)之劑,用治太陽病傷風(fēng);
麻黃湯乃開表逐邪,發(fā)汗之峻劑,用治太陽病傷寒。風(fēng)寒同時并傷營衛(wèi),則合二方治之,肌表兩解。因劑小量輕,如此既得小汗祛邪之功,又無過汗傷正之弊。筆者常用本方治療風(fēng)寒兩感之咳嗽有很好療效。
七、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
(更)〔發(fā)〕汗,宜(用)
桂枝二越婢一湯(婢”與“脾”古字通用,玉函經(jīng)方后煎法,二“婢”字均作“脾”可證。成無己注:發(fā)越脾氣,通行津液。)。原文27
【鄭論】 此條言發(fā)熱惡寒者,邪犯太陽之表也,熱多寒少者,風(fēng)邪之盛而寒邪之輕也,以越婢湯治之,取
桂枝以伸太陽之氣,(軀)〔祛〕衛(wèi)分之風(fēng),用
石膏以清衛(wèi)分之熱,用
麻黃生姜以散寒,所為的確之方。但條中言無陽不可發(fā)汗,既曰無陽,豈有熱重寒輕之理?豈有再用
石膏、桂、麻之理?定有錯誤。
【闡釋】 鄭注文謂:“但條中言無陽不可發(fā)汗,既曰無陽,豈有熱重寒輕之理?豈有再用
石膏、桂、麻之理?定有錯誤。”歷代很多注家都隨文順釋,牽強附會,而鄭氏認為定有錯誤,但未能指出錯在何處?惟章虛谷注曰:“此條經(jīng)文,宜作兩截看,宜
桂枝二越婢湯一句,是接熱多寒少句,今為煞句,是漢文兜轉(zhuǎn)法也。……”曹穎甫訂正:“按宜
桂枝二越婢一湯句,當在熱多寒少下,今在節(jié)末,否則既云不可發(fā)汗,猶用此發(fā)汗之藥,有是理乎?”章、曹二氏之注,即可解鄭氏之惑,亦嘉惠后學(xué)也。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校補)
桂枝(去皮) 芍藥、
麻黃、
甘草各十八銖(炙)
大棗四枚〔擘)
生姜一兩二銖(切)
石膏二十四銖(碎、綿裹)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
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nèi)諸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本云當裁為越婢
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
桂枝二分,越婢一分。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即
桂枝湯加
麻黃石膏而成。
桂枝二,仍以和營衛(wèi)為主,輔以越婢一,取其辛涼之性,以清泄里熱而發(fā)越郁陽。用于外有表證,里有郁熱,還當有里熱口渴等現(xiàn)象,亦即熱多寒少。與麻桂各半湯、
桂枝二
麻黃一湯都是
桂枝湯的變法,而其病理機轉(zhuǎn),用藥主次都有不同之處,應(yīng)細心揣摩體會,方不致誤。
八、服
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脈形盛大如洪水泛濫,但來盛去衰,是其特點。),與
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
桂枝二
麻黃一湯。原文25
【鄭論】 此條既服
桂枝湯,大汗出,而病豈有不解之理乎?既已大汗而脈見洪大,若再用
桂枝湯,能不慮其亡陽乎?條中大字,定有錯誤,想是服
桂枝湯而汗不出,故可以用
桂枝湯,方為合理。至形如瘧狀,是表里之寒熱尚未盡解,故仍以
桂枝*
麻黃一湯主之,俾邪外出無遺,故決之曰:汗出必解,方為合式。
*或者汗出而邪未盡解,脈見洪大,邪仍欲出表之意,理亦不錯,但大字不能無疑(頂批)。
【闡釋】 鄭注文“既以大汗而脈見洪大,若再用
桂枝湯;能不慮其亡陽乎?條中大字,定有錯誤。”其頂批亦云:“或者汗出而邪未盡解,脈見洪大,邪仍欲出表之意,理亦不錯,但大字不能無疑?"曹穎甫對本條訂正為“脈不洪大,故仍宜
桂枝,傳寫者脫去不字耳。”若如此訂正,則可釋鄭書之疑。
桂枝二
麻黃一湯方(校補)
桂枝一兩十七銖(去皮) 芍藥一兩六銖
麻黃十六銖(去節(jié))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二銖(炙)
大棗五枚(擘)
生姜一兩六銖(切)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
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nèi)諸藥,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日再服,本云
桂枝湯兩分,
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將息如前法。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與
桂枝麻黃各半湯藥同而量異,麻、杏兩味再減輕,則名
桂枝二
麻黃一湯,為辛溫、微發(fā)汗之輕劑。其方解可參看
桂枝湯、
麻黃湯。現(xiàn)今用治風(fēng)寒感冒之輕者,但風(fēng)重于寒,用此方和其營衛(wèi),略佐疏表,大多汗出而愈。
九、傷寒不大便六七日,(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須發(fā)汗。若頭痛一者,必衄,宜
桂枝湯。原文56
【鄭論】 按傷寒六七日不大便,有熱結(jié)寒結(jié)之分,務(wù)要察其果系熱結(jié),方可以大承氣湯施之;頭痛亦必審其腦后,方是太陽的候,有熱而必兼見惡寒者為確,有不惡寒而獨發(fā)熱者為非。又曰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而在表也,理宜解表。頭痛而衄者,是邪從外解,仍以
桂枝湯治之,是隨機斡旋之意,真立法之妙也。
【闡釋】 傷寒六七日不大便,頭痛有熱者,此因大便不通,由濁陰之氣與里熱上犯,用大承氣下之,熱清濁降,大便通暢,頭痛發(fā)熱,隨之而愈。如果頭痛身熱,而小便清利如常的,雖然不大便六七日,是邪不在里而仍在表;既然在表,就是
桂枝湯證仍未罷,用
桂枝湯解表,表解則頭痛發(fā)熱自愈。若頭痛而衄者,此久不大便,其熱較一般表證頭痛之熱為重,傷及陽絡(luò)而衄血,則邪亦從外解也。至鄭氏所言不大便有熱結(jié)寒結(jié)之分,臨證時,必須細心分辨,若系寒結(jié),則當用四味回陽飲加安桂治之。
十、服
桂枝湯,或下之,仍頭痛、項強、翕翕發(fā)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
桂枝湯去桂加
茯苓白術(shù)湯主之。原文28
【鄭論】 按此條雖云服
桂枝湯,或下之,而仍頭痛、項強、翕翕發(fā)熱、無汗,是邪尚在表而未解,仍宜發(fā)表為是。至于心下滿而痛,小便不利,是太陽之氣,不從小便而下趨,逆從于上而為心下滿痛,何也?太陽之氣,是由下而上至胸腹也,今既心下痛而小便不利,理應(yīng)以五苓散方施之,化太陽之氣,俾邪從下解,此方去
桂枝加
白術(shù)、
茯苓,亦是五苓之意。以予拙見,
桂枝似不宜去。
【闡釋】 歷代注家對于本條的注釋,各有見解,去桂去芍,尤為爭辨的焦點。鄭氏認為邪尚在表而未解,仍宜發(fā)表為是。又云:太陽之氣,是由下而上至胸腹也,今既心下痛而小便不利,理應(yīng)以五苓散方施之,化太陽之氣,俾邪從下解,……以予拙見,
桂枝似不宜去,這是鄭氏獨特的見解。筆者認為去桂去芍皆非,用
桂枝湯以解表,加苓、術(shù)以利水,豈五苓散方中,用
桂枝以化氣行水,
桂枝豈能去耶?鄭氏之說為妥。
桂枝去桂加
茯苓白術(shù)湯方(校補)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姜(切)
白術(shù)、
茯苓各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小便利則愈。本云
桂枝湯,今去
桂枝加
茯苓白術(shù)。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即
桂枝湯原方去桂加苓、術(shù)而成。此方末云,小便利則愈,重在利水,故去
桂枝。加
白術(shù)、
茯苓健脾除水而利小便,使內(nèi)停之水飲,盡從下去,則心下滿頭項強痛發(fā)熱諸證,皆可隨之而解。此和里而表自解之法也。
十一、傷寒脈浮,醫(yī)以火迫劫之(以火法強迫其發(fā)汗。凡燒針、火熏、炙法,皆屬火法。),亡陽(此處的陽,指心陽而言。亡陽即心陽外亡,神氣浮越之謂。),必驚狂,起臥不安者,
桂枝去芍藥加蜀(膝)〔漆〕
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原文112
【鄭論】 按傷寒脈浮,而醫(yī)以火迫劫之,浮為陽,邪火亦陽,兩陽相會,邪火內(nèi)攻,擾亂心君,故驚狂不安之象所由來。致于亡陽二字,所論不切,當是亡陰,庶于此條方為合法,主以救逆湯,亦是斂陰、祛邪、安神之意也。
【闡釋】 鄭氏所云“亡陽二字,所論不切,當是亡陰,庶于此條方為合法。”上篇以火劫而致變者,皆為亡陰,但頭汗出頸項而還,其不得汗顯然矣,觀本條
之去芍藥,其為無汗之故,更顯然矣。篇首誤服
大青龍湯而亡陽者,乃為汗多所致,以皆為無汗而致也,豈有無汗而亡陽之理哉?
桂枝去芍藥加
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方(校補)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生姜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牡蠣五兩(熬)
蜀漆三兩(洗去腥)
龍骨四兩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
蜀漆二升,內(nèi)諸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本云
桂枝湯,今去芍藥,加
蜀漆、
龍骨、
牡蠣。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用
桂枝湯去芍藥之陰柔以助心陽,以治其本;
蜀漆辛苦微寒,可滌痰消飲,重用
牡蠣助
蜀漆消痰飲,配
龍骨鎮(zhèn)納浮陽安神而止驚狂,臥起不安。全方共奏溫補心陽,滌痰鎮(zhèn)驚之功,而收調(diào)和陰陽之效。用以治療各種原因引起的心陽驟傷,兼痰濁阻竅,神志不寧,甚至驚狂等為主的癥候。
十二、火逆下之,因燒針煩(燥)〔躁〕者,(當用)
桂枝甘
草龍〔骨〕
牡蠣湯主之。原文118
【鄭論】 按火逆則傷陰,未見下癥而下之,則傷陰,復(fù)又燒針而陰又傷,此煩(燥)〔躁〕之癥所由生,而陰虛之象所由見,主以
桂枝〔
甘草〕
龍骨牡蠣者,是取其調(diào)中而交心腎也。
【闡釋】 此先火后下,又加燒針,是經(jīng)過三誤。故鄭氏說:“此煩躁之癥所由生,而陰虛之象所由見。”亦即心陽受傷,而見煩躁不安之狀。故用
桂枝甘草以助心陽,龍、牡以止煩躁。
桂枝甘
草龍骨
牡蠣湯方(校補)
桂枝一兩(去皮)
甘草二兩(炙)
牡蠣二兩(熬)
龍骨二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以
桂枝入心助陽,
甘草以補養(yǎng)心氣,
龍骨牡蠣以收斂浮越之正氣,安神鎮(zhèn)驚,全方有調(diào)和陰陽,潛鎮(zhèn)心神之功。陳修園說;此為火逆煩躁者,立交通心腎之法也。”用以治療某些心悸、怔忡、自汗、盜汗、遺精、滑精等證。近人推廣用于治療某些心血管系統(tǒng)和神經(jīng)系統(tǒng)疾病,都有很好療效。
十三、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shù),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
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燥)〔躁〕吐逆者,作
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fù)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
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者)〔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diào)胃〕承氣湯;若重發(fā)汗,復(fù)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原文29
【鄭論】 據(jù)脈浮自汗至(拘)〔腳〕攣急,癥中并無發(fā)熱、惡寒、身疼,而獨見自汗出者,衛(wèi)外之陽不足也,小便數(shù)者,氣化失機也,心煩、微惡寒者,陽衰之征也,拘攣急者,由血液外亡,不能滋潤筋脈也。本非
桂枝湯癥,而曰欲攻其表,此誤也,實為有理。至于得之便厥,咽中干,煩(燥)〔躁〕吐逆者,大抵此癥先因吐逆太過,中宮轉(zhuǎn)輸之機,卒然錯亂,不能輸精氣于心腎,故煩(燥)〔躁〕,吐則亡陽,故四肢厥也。咽中干者,腎陽衰不能升騰津液于上也。原文以
甘草干姜湯與之,此是守中復(fù)陽之法也,何愁腳之不伸也?原文又以芍藥
甘草湯,此湯本為火盛灼筋者宜,而用之于此癥,殊非正論。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承氣湯,此說覺得支離,又并無胃實足征,何得有譫語之說?即果譫語,務(wù)必探其虛實真?zhèn)畏娇伞H糁匕l(fā)汗,復(fù)加燒針者,主以四逆湯,此是何病情?而重汗,而又燒針耶?一條之中,東一若,西一若,吾甚不解。
厥癥原有熱厥寒厥之分,原文主
甘草干姜,是定非熱厥也。總之〔醫(yī)〕家臨癥時,務(wù)宜下細探求陰陽實據(jù)方可。此論是就原文主方說法也(頂批)。
【闡釋】 本節(jié)“傷寒脈浮……腳攣急”,為未治以前的證狀,類似
桂枝湯證,但小便數(shù),心煩,腳攣急則不是
桂枝湯證所應(yīng)有,與太陽上篇22條的太陽病,發(fā)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fēng),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等證,基本是一致的。此為表陽虛,腠理不固所致,法當溫經(jīng)復(fù)陽,用
桂枝加
附子湯治療。但辨證不明,反與
桂枝湯攻其表,耗散真陽,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此又重傷其陽,原文主以
甘草干姜湯,以守中復(fù)陽,其腳即伸,是為正治。至原文所列之芍藥
甘草湯、調(diào)胃承氣湯、四逆湯等,有如鄭氏所說:“一條之中,東一若,西一若,吾甚不解。”可見條文有誤,姑存之。
甘草干姜湯方(校補)
甘草四兩(炙)
干姜二兩(炮)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溫再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甘草干姜湯一方,乃辛甘化陽之方,亦苦甘化陰之方也。夫
干姜辛溫,辛與甘合則從陽化,
干姜炮黑,其味即苦,苦與甘合則從陰化。此方應(yīng)用范圍極廣,仲景以此方治誤吐逆煩躁而厥者,取大甘以化熱,守中而復(fù)陽也。又治吐血,治中寒,取辛甘以化陽,陽氣也,氣能統(tǒng)血,陽能勝寒,陽能溫中也。又用以治拘急,治筋攣,治肺痿,治腸燥,取苦甘以化陰,陰血也,血能勝熱,血能潤燥,血能養(yǎng)筋也。筆者對治多種肺、胃虛寒病癥,常用
甘草干姜湯加味而獲效。對治血癥,無論其為血熱妄行,或陰虛火動,或陽不統(tǒng)血,皆先選用
甘草干姜湯加血馀炭,以止其血,然后才對癥下藥,屢屢獲效。
芍藥
甘草湯(校補)
白芍藥、
甘草各四兩(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溫再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芍藥
甘草湯一方,乃苦甘化陰之方也。夫芍藥苦平入肝,肝者陰也。
甘草味甘入脾,脾者土也。苦與甘合,足以調(diào)周身之血,周身之血既調(diào),則周身之筋骨得養(yǎng),筋得血養(yǎng)而燥氣平,燥氣平則筋舒而自伸矣。本方不僅治兩足拘攣急,治兩足劇痛,治濕熱腳氣、腳弱無力皆有效。近人推廣用于陰血不足致筋脈攣急疼痛各癥,如頸項強痛、頭痛、胃脘痛、脅痛、腹痛等,皆有療效。
十四、發(fā)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燥)〔躁〕者,
茯苓四逆湯主之。原文69
【鄭論】 按病有當發(fā)汗者,有當下者,但要有發(fā)汗之實據(jù),可下之病情,此統(tǒng)以發(fā)汗、下后,病仍不解,不解是何病情不解,以致煩(燥)〔躁〕,殊令人難以猜詳。
【闡釋】 據(jù)歷代注家之注釋:發(fā)汗,若下,病宜解也,若病仍不解,則發(fā)汗是外虛陽氣,下之內(nèi)虛陰液,陰陽俱虛,水火不濟,故出現(xiàn)煩躁。又從治方上看,
茯苓四逆湯是用四逆湯以回陽,加
人參茯苓以復(fù)陰。《
名醫(yī)別錄》上說:“
茯苓能益陰氣,補神氣。”從這里亦可看出
茯苓滋陰生津的作用,并不只是利水一端。本條在證狀上的敘述比較簡略,故鄭氏說:“此統(tǒng)以發(fā)汗下后,病仍不解,不解是何病情不解,以致煩躁,殊令人難以猜詳。”提出質(zhì)疑,可以啟發(fā)后學(xué)之多加思考。
茯苓四逆湯方(校補)
茯苓四兩
人參一兩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干姜一兩半
上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七合,日二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主要以姜、附回陽救逆,
人參茯苓益氣生陰,并有治煩躁,止驚悸作用;炙
甘草補中益氣。此方效力較四逆湯、四逆加
人參湯、
干姜附子湯三方為緩,但應(yīng)用范圍較三方為廣,并有利水去濕之功。凡四肢厥逆,面容晦黯無神,脈沉微欲絕,舌質(zhì)淡,苔白滑或白膩,口中津液多等,表現(xiàn)為腎寒、脾濕、正虛、陰弱證候,均可使用。
十五、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
黃連湯主之。原文173
【鄭論】 按太陽之氣,由下而上至胸腹,今因寒邪拂郁于內(nèi)而熱生,以致胃中不和,腹痛欲嘔吐者,此是上熱下寒之征也。原文以
黃連湯主之,是用
黃連以清上焦之熱,
干姜、
桂枝、
半夏以祛中下之寒邪,用參、(附)〔棗〕以和中,是調(diào)和上下之妙劑也。
【闡釋】 本條是上熱下寒,陰陽升降失其常度,陽在上不能下交于陰,故下寒者自寒;陰在下不能上交于陽,故上熱者自熱。鄭氏指稱:“
黃連湯乃調(diào)和上下之妙劑。”信而有征。
黃連湯方(校補)
黃連三兩
甘草三兩(炙)
干姜三兩
桂枝三兩(去皮)
人參二兩
大棗十二枚(擘)
半夏半升(洗)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溫服,晝?nèi)苟R煞侵倬胺健?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寒熱并用,以
黃連清胃中之熱,
干姜以溫胃中之寒,
桂枝通調(diào)營衛(wèi),
半夏降逆,佐
黃連嘔吐可止,
人參、
甘草、
大棗和胃安中,但得寒熱平調(diào),嘔吐腹痛自愈。筆者常用此方治胸腹胃中之寒熱錯雜諸證,療效卓著。
十六、傷寒腹?jié)M譫語,寸口脈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日(橫)〔縱〕(縱:是五行順次反克的形式。),刺期門(穴名,位在乳直下二寸處。)。原文108
【鄭論】 按腹?jié)M譫語,陽明之腑證也;脈浮而緊,太陽之表證也。此名曰(橫)〔縱〕,甚不解,定有錯誤。
【闡釋】 鄭氏疑原文定有錯誤。筆者參閱諸家之注,而為匯解,或可釋鄭氏之疑。傷寒腹?jié)M譫語而無潮熱,手足漐漐汗出等為陽明之實證,脈浮而緊獨見寸口,自與太陽、陽明之見證有別。《
脈經(jīng)》云:“浮而緊者名曰弦,弦為肝脈”。《內(nèi)經(jīng)》云:“脾主腹”“諸腹脹大,皆屬于熱。”又云:“肝主語”。以此推之,肝木旺則侮脾土,則腹?jié)M譫語,侮其所勝,故名曰縱。治法當刺期門,因期門為肝之募,故刺之以泄肝邪。邪去則腹?jié)M譫語自愈。
十七、傷寒發(fā)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脾)〔肺〕也,名曰橫(是五行逆次反克的形式。),刺期門。原文109
【鄭論】 按發(fā)熱惡寒,太陽之表證也,大渴飲水,此由寒水逆中,阻其脾中升騰之機,真水不得上升,故大渴,其腹?jié)M者,水溢于中也,幸而自汗與小便利,上下分消,邪有出路,故知其必解也。設(shè)若不自汗,不小便,未可言欲解也。原文言肝乘(脾)〔肺〕,不知從何看出,余甚不解。
【闡釋】 鄭氏說:“原文言肝乘肺,不知從何處看出,余甚不解。”筆者亦從上例為之匯解,以釋鄭氏之疑,是否有當,高明正之。肺主皮毛,肺受肝邪則毛竅閉塞,所以發(fā)熱,嗇嗇惡寒;木火刑金,津液劫爍,故渴欲飲水;肺失通調(diào)水道之功能,所以小便不利而腹?jié)M。肝邪乘肺,侮其所不勝,故名曰“橫”,刺期門,則肝邪得泄,肺不受侮,毛竅通暢,則自汗出,水道通調(diào)則小便利,故病可愈。
十八、傷寒表不解(即太陽表證,還沒有解除。),心下有水氣,干嘔,發(fā)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食時氣逆噎塞)、或小便不利,少腹?jié)M,〔或喘者〕,
小青龍湯主之。原文40
【鄭論】 按傷寒既稱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以致一切病情,緣由寒水逆中,阻滯氣機,理應(yīng)發(fā)汗行水,水邪一去,則氣機流通,諸癥立失。學(xué)者切不可執(zhí)病執(zhí)方,執(zhí)一己之見,總要窺透病機,當何下手,治之為是。若原文之青龍湯,重在發(fā)汗行水,而諸癥立失,可知非見咳治咳,見嘔治嘔也。
【闡釋】 本條是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的證治。鄭氏說:“切不可執(zhí)病執(zhí)方,執(zhí)一己之見,總要窺透病機,當何下手,治之為是。”此屬其治病之經(jīng)驗,殊堪寶貴。故對治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所以用外散寒邪,內(nèi)蠲水飲之
小青龍湯治之,則干嘔,發(fā)熱而咳等諸證自愈。教人不可見咳治咳,見嘔止嘔。
小青龍湯方(校補)
麻黃三兩(去節(jié)) 芍藥三兩
干姜三兩
五味子半升
甘草三兩(炙)
桂枝三兩(去皮)
細辛三兩
半夏半升(洗)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
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nèi)諸藥,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若渴,去
半夏加栝萎根三兩,若微利,去
麻黃加
芫花,如一
雞子大,熬令赤色,若噎者,去
麻黃加
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jié)M者,去
麻黃加
茯苓四兩,若喘,去
麻黃加
杏仁半升去皮尖。且
芫花不治利,
麻黃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即
麻黃湯、
桂枝湯合方,減去
杏仁、
生姜、
大棗,而加
干姜、五味、
細辛、
半夏。考所增四藥功能:
干姜主溫中,治胸滿咳逆上氣。
細辛辛溫,配
麻黃能祛痰利水,散風(fēng)寒外出而治咳逆上氣。五味收納肺氣以入腎,故治咳逆合
干姜同用,一開一閡,咳之來路去路,均告肅清,故仲景治咳,皆姜、辛、五味同用。
半夏燥痰,降水氣,和胃,止咳逆嘔吐。
麻黃湯辛溫發(fā)表,逐邪之峻劑。
桂枝湯和營衛(wèi)以祛風(fēng)。合用之肌表可開散,然不去水飲停蓄之邪,非特不能廓清其源,即麻桂之功力,亦必被停聚之水飲所阻撓也。筆者常用本方治療外感寒邪,內(nèi)挾水飲之咳喘,亦治水飲溢于皮膚而浮腫腹?jié)M,小便不利之咳喘,與夫痰飲咳嗽,哮喘之偏于寒性者,療效卓著。近人則多以本方治療呼吸系統(tǒng)疾病,屢見于報導(dǎo)。
十九、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fā)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小青龍湯主之。原文41
【鄭論】 按心下有水氣,阻其呼吸之氣,上觸而咳,以致微喘,發(fā)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水氣去,而中宮升騰之機,仍舊轉(zhuǎn)輸,故知其欲解也。以
小青龍湯主之,是隨機而導(dǎo)之意也。
【闡釋】 本條是指服
小青龍湯以后口渴的,此寒去疾病自愈的表現(xiàn),非調(diào)解后仍用
小青龍湯也。故曹穎甫訂正此條,在“發(fā)熱不渴”下,即移原文“
小青龍主之”。則其義更為明白了然。
二十、服
桂枝湯,大汗出后,大煩渴不解(煩是心煩,渴是口渴,大是形容煩渴的厲害,不解是病未愈的意思。)脈洪大者,白虎加入?yún)髦T?6
【鄭論】 按服
桂枝湯以致大汗,其人大渴者,由汗出過多,血液被奪,傷及胃中津液故也。原文主以
人參白虎湯,取
人參以救津液,取
石膏以清內(nèi)熱,的確之法也。
【闡釋】 服
桂枝湯后,只要微微有汗即得,現(xiàn)在汗出太多,肌表之邪雖去,而胃中津液反為耗傷,胃燥化熱,病已由太陽傳至陽明,出現(xiàn)心煩、渴飲的癥狀,故用白虎湯以清陽明熾盛之熱,加
人參以救胃中耗傷之液,此為不易之法也。
白虎加
人參湯方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綿裹)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本方即白虎加
人參湯,乃滅火救陰之神劑。有清熱、生津、止渴的作用。
石膏辛寒,清三焦火熱,生津止渴;
知母苦潤、泄火滋燥;
甘草,梗米調(diào)和中宮;
人參有補虛救逆,又有生津止渴之功。此方并非專為傷寒之陽明癥立法,凡屬內(nèi)里之燥熱為病者,皆可服也。時人過畏
石膏而不用,往往誤事。前人少有用本方治目疾者,今人加以推廣,不僅治赤、熱、腫、痛,外障、瘀滯較甚之目疾用之取效,并用以治肺炎、腦炎、糖尿病,尤其對夏月小兒高熱、多渴、多尿綜合癥療效最好。一般認為凡屬里熱傷津,氣陰兩虧之老年及諸不足者,皆可用白虎加
人參湯治療,而本方的退熱作用,主要在于適當配伍了
石膏。現(xiàn)將近代名醫(yī)張錫純用
石膏的經(jīng)驗,及筆者對本方的推廣應(yīng)用附后。張著《
醫(yī)學(xué)衷中參西錄》謂:“
石膏其性涼而能散,有透表解肌之力,為清陽明胃腑實熱之圣藥,無論內(nèi)傷、外感用之皆效,即他臟腑之實熱者用之亦效。……
石膏醫(yī)者多誤認為大寒而煅用之,則宣散之性變?yōu)槭諗浚灾瓮飧杏袑崯幔箤⑵涮祷饠孔。Y(jié)不散,用至
一兩即足傷人,是變金丹為鴆毒也。迨至誤用
煅石膏僨事,流俗之見,不知其咎在煅不在
石膏,轉(zhuǎn)謂
石膏煅用之其猛烈猶足傷人,而不煅者更可知矣。于是一倡百和,遂視用
石膏為畏途。……余用以治外感實熱,輕癥亦必用至兩許,若實熱熾盛,又恒重用至四、五兩或七、八兩。……蓋
石膏生用以治外感實熱,斷無傷人之理,且放膽用之,亦斷無不退熱之理。惟熱實脈虛者,其人必實熱兼有虛熱,仿白虎加
人參之義,以
人參佐
石膏,亦必能退熱。”又云:“且嘗歷觀方書,前哲之用
石膏,有一證而用十四斤者(見《
筆花醫(yī)鏡》);有一證而用至數(shù)十斤者(見吳鞠通醫(yī)案);有產(chǎn)后亦重用
石膏者(見徐靈胎醫(yī)案,然須用白虎加
人參湯,以
玄參代
知母,生
山藥代梗米)。然所用皆生
石膏也。”筆者三十年來,對治外感風(fēng)熱之邪,無論成人或小孩,身大熱(體溫 39`以上),雖注射青、鏈霉素而身熱不退,即用白虎加
人參湯治療,屢用屢驗。又治傷暑咳嗽,因高熱、煩渴、津傷、汗多,舌質(zhì)鮮紅,舌上干燥,苔干黃,治以此方面獲效。又曾治尿崩證,患者一日一夜飲水達五十磅,
石膏用量初服100克,一劑而飲水量減少五磅;二劑
石膏增至200克,飲水又有所減少。其后
石膏用量增至300克,連服五劑而痊愈。
二十一、傷寒脈浮滑,此里有(熱)〔寒〕,表有(寒)〔熱〕,白虎湯主之。原文176
【鄭論】 按《脈象篇》云:浮主風(fēng)邪,滑主痰濕。此條只據(jù)二脈,即以白虎湯主之,實屬不當。況又未見有白虎癥形,指為里熱表寒,即果屬表寒里熱,理應(yīng)解表清里,何獨重里熱一面,而遺解表一面乎?疑有誤。
【闡釋】 本條歷代注家,爭論極多,有認為此處表里二字錯簡,亦有認為未錯簡,亦有認為寒字當邪解,亦熱也。但類皆自圓其說,不能使人信服。白虎湯證的病理,總歸是表里俱熱,必須是陽明經(jīng)熱熾盛的見證,才能用白虎湯。不能只憑脈以定病,而須結(jié)合證狀來定,如發(fā)熱汗出,煩渴引飲,此為陽明表里俱熱之證,白虎湯乃對證之方。鄭氏疑有誤,值得深思考慮。
白虎湯方(校補)
知母六兩
石膏一斤(碎)
甘草二兩(炙)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渣,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及其應(yīng)用范圍】
白虎湯《
傷寒論》原文共三條,分見于太陽、陽明及厥陰三篇。其方解可參閱前條白虎加
人參湯條。其治療目標是壯熱、大汗出、大煩渴、脈洪大、無表證。因熱盛傷津灼陰,故汗渴飲冷。但邪初入陽明,熱而未實,急需滅火清熱以救陰,故以本方治之。鄭氏在《
醫(yī)法圓通》中說:“此陽明腑分主方也。”隨即舉出其圓通應(yīng)用法五條:(l)治上消證:(2)治心下一寸間發(fā)生瘡疾,紅腫痛甚;(3)治牙眼紅腫痛甚,飲冷;(4)治兩乳紅腫痛甚;(5)治譫語、遺尿、口不仁而面垢。此外有白虎湯證而挾濕者,則加
蒼術(shù);挾風(fēng)者,則加
桂枝,亦極有效驗。筆者用此方治療傷熱咳嗽、哮喘,取得滿意效果。其癥狀為咽喉干痛,鼻孔出熱氣,口臭氣粗。咳嗽而痰難出,色黃且稠,有時成塊成沱,或帶血腥臭,面赤身熱,更兼煩燥不安,舌質(zhì)紅絳,舌苔干黃,脈洪大有力,全系熱盛之象,故以白虎湯治之而愈。現(xiàn)在白虎湯廣泛應(yīng)用于各種急性熱病,更有用于挾熱之眼疾、痢疾亦獲良效,可見其應(yīng)用范圍之廣泛。
二十二、傷寒脈浮,發(fā)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
人參湯主之。原文170
【鄭論】 按發(fā)熱無汗,本應(yīng)解表,原非白虎所宜,至于大渴飲冷,陽明癥具,則以
人參白虎施之,的確不易法也。
【闡釋】 傷寒脈浮,發(fā)熱無汗,為傷寒
麻黃湯證。若渴欲飲水,無表證者,是惡寒已罷,里熱已熾,熱盛足以津傷,白虎
人參湯以泄熱救陰。誠如鄭氏所言:大渴飲冷,陽明癥具,則以
人參白虎施之,是的確不易法也。
二十三、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
人參湯主之。原文169
【鄭論】 按寒邪本由太陽而起,至背惡寒,亦可云表未解,何得即以白虎湯主之。條中既稱無大熱,雖有燥渴心煩,未必即是白虎湯證。法中原有熱極邪伏,背心見冷,而用此方,但學(xué)者于此癥,務(wù)要留心討究,相其舌之干燥與不燥,氣之蒸(乎)〔手〕不蒸(乎)〔手〕,口渴之微盛,二便之利與不利,則得矣。
【闡釋】 傷寒背微惡寒,可云表未解,雖有燥渴心煩,但無大熱,即不能用白虎湯治療。鄭氏曰;“法中原有熱極邪伏,背心見冷,而用此方。”但必其舌干燥,氣粗蒸手,口渴盛,二便不利,則可用白虎加
人參湯治之。
二十四、傷寒若吐若下后,七八日不解,熱結(jié)在里,表里俱熱,(而)時時惡風(fēng),大渴,舌上干燥而煩,欲飲水數(shù)升者,白虎加
人參湯主之。原文168
【鄭論】 按吐下后而表不解,蓋吐則亡陽,下則亡陰,陰陽兩虛,更不能俾邪外出,故不解。以致表邪趨入陽明地界,遂隨陽明之氣化,而轉(zhuǎn)為熱邪,故現(xiàn)一切癥形,全是白虎湯對癥之法。至飲水多者,是由下而津液大傷,故乞水以為援也。主以白虎加
人參,以救欲亡之陰,實的確不易之法也。
【闡釋】 傷寒吐下后,津液被奪,以致表邪趨入陽明地界,轉(zhuǎn)為熱結(jié)在里之證。里熱大盛,所以表里俱熱,時時惡風(fēng),舌上干燥而煩,欲飲水以自救。此為陽明經(jīng)證傷津,法當清泄里熱,兼生津液。如鄭氏所言:主以白虎加
人參,實的確不易之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