痧毒留于氣分,成氣痞痛,留于血分,成血塊痛,壅于食積阻滯,成食積塊痛。蓋因刮痧放痧稍愈,痧毒未盡,不用藥以消之之故。施治之法,在氣分者,用
沉香、
砂仁之類治之;在血分者,用
桃仁、
紅花之類治之;食積阻滯者,用卜子、
檳榔之類治之;或氣血二分俱有余毒者,當(dāng)兼治之;若更兼食積所阻有余毒者,當(dāng)并合治之。
【治驗(yàn)】
一王介甫內(nèi)室,腹痛,放痧二次,忽左脅有塊屢痛不止,坐臥不安。延余,脈芤而沉微,此毒留滯不行之故。用
蘇木散并三香散合
桃仁紅花湯,微溫服,塊消痛減而痊。
一陳奉山腹中絞痛,放痧三次,變右脅下塊,大痛不止,臥不能起。延余,脈沉實(shí)而弦緊,此食積為患,用
阿魏丸并棱術(shù)湯加
牛膝,治之而痊。
一夏少溪內(nèi)室,腹痛,放痧稍愈,左脅下變成塊痛,口吐痰涎,臥床不起。延余,脈沉而微滑,用
沉香阿魏丸加貝母、
白芥子治之而痊。
一張弘先痧脹變?yōu)樾厍白笕橹嫌幸稽c(diǎn)痛,辭之,半年后,吐血而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