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真要大論》云∶有毒無毒,所治為主。主病者為君,佐君者為臣,應(yīng)臣者為使。一法,力大者為君。凡藥之所用,皆以氣味為主,補瀉在味,隨時換氣。氣薄者,為陽中之陰,氣濃者,為陽中之陽;味薄者,為陰中之陽,味濃者,為陰中之陰。辛、甘、淡中熱者,為陽中之陽,辛、甘、淡中寒者,為陽中之陰;酸、苦咸之寒者,為陰中之陰,酸、苦、咸之熱者,為陰中之陽。夫辛、甘、淡、酸、苦、咸,乃味之陰陽,又為地之陰陽也;溫、涼、寒、熱,乃氣之陰陽,又為天之陰陽也。氣味生成,而陰陽造化之機存焉。一物之內(nèi),氣味兼有,一藥之中,理性具焉,主對治療,由是而出。假令治表實,
麻黃、
葛根;表虛,
桂枝、黃 。里實,
枳實、
大黃;里虛,
人參、芍藥。熱者,
黃芩、
黃連;寒者,
干姜、附君藥,分兩最多,臣藥次之,使藥又次之,不可令臣過于君,君臣有序,相與宣攝,則可以御邪除病矣。如《
傷寒論》云∶陽脈澀,陰脈弦,法當(dāng)腹中急痛。以芍藥之酸,于土中瀉木為君;
飴糖、炙
甘草甘溫補脾養(yǎng)胃為臣。水挾木勢亦來侮土,故脈弦而腹痛,
肉桂大辛熱,佐芍藥以退寒水。姜、棗甘辛溫,發(fā)散陽氣,行于經(jīng)脈皮毛為使。建中之名,于此見焉。有緩、急、收、散、升、降、浮、沉、澀、滑之類非一,從權(quán)立法于后。
如皮毛肌肉之不伸,無大熱,不能食而渴者,加
葛根五錢;燥熱及胃氣上沖,為沖脈所逆,或作逆氣而里急者,加炒
黃柏、
知母;覺胸中熱而不渴,加炒
黃芩;如胸中結(jié)滯氣澀,或有熱病者,亦各加之。如食少而小便少者,津液不足也,勿利之,益氣補胃自行矣。
如氣弱氣短者,加
人參,只升陽之劑助陽,尤勝加
人參;惡熱發(fā)熱而燥渴,脈洪大,白虎湯主之;或喘者,加
人參;如渴不止,
寒水石、
石膏各等分,少少與之,即錢氏方中甘露散,主身大熱而小便數(shù),或上飲下溲,此燥熱也;氣燥,加白葵花;血燥,加赤葵花。
如脈弦,只加風(fēng)藥,不可用五苓散;如小便行病增者,此內(nèi)燥津液不能停,當(dāng)致津液,加炒
黃柏、赤葵花。
如心下痞悶者,加
黃連一、
黃芩三,減諸甘藥;不能食,心下軟而痞者,
甘草瀉心湯則愈(痞有九種,治有仲景湯五方瀉心湯)。
如喘滿者,加炙濃樸。
如胃虛弱而痞者,加
甘草。
如喘而小便不利者,加苦
葶藶(小便不利者加之,小便利為禁藥也)。
如氣短氣弱而腹微滿者,不去
人參,去
甘草,加濃樸,然不若苦味泄之,而不令大便行如腹微滿而氣不轉(zhuǎn)加之。
中滿者,去
甘草,倍
黃連,加
黃柏,更加三味,五苓散少許。
此病雖宜升宜汗,如汗多亡陽,加黃 。
四肢煩熱肌熱,與
羌活、
柴胡、
升麻、
葛根、
甘草如鼻流清涕惡風(fēng),或項、背、脊背強痛,
羌活、
防風(fēng)、
甘草等分,黃 加倍,臨臥服之。
如有大熱,脈洪大,加苦寒劑而熱不退者,加
石膏;如脾胃中熱,加炒
黃連、
甘草。
凡治此病脈數(shù)者,當(dāng)用
黃柏,或少加
黃連,以
柴胡、
蒼術(shù)、黃 、
甘草,更加
升麻,得汗出則脈必下,乃火郁則發(fā)之也。
如證退而脈數(shù)不退,不洪大而疾有力者,多減苦藥,加
石膏。如大便軟或泄者,加
桔梗,食后服之。此藥若誤用,則其害非細,用者當(dāng)斟酌,旋旋加之。如食少者,不可用
石膏。
石膏善能去脈數(shù)疾,病退脈數(shù)不退者,不可治也。如不大渴,亦不可用。如脈弦而數(shù)者,此陰氣也,風(fēng)藥升陽以發(fā)火郁,則脈數(shù)峻退矣。以上五法,加減未盡,特以明大概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