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角一物,或謂胃藥,或謂心藥,或謂性升,或謂性降,或謂取汗最捷,或謂治血與經旨不合。夫毒物入土即化,牛屬土而
犀角黑中有黃花,黃中有黑花,雖水畜未嘗不秉土德,謂為胃藥無愧。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
犀角中有白星徹端,夜視光明,謂為心藥無愧。其角長而且銳,空而通氣氣味苦酸而兼咸寒,故能至極上極下,亦能至極內極外,其實非升非降,不發(fā)汗,不逐實,心胃藥而不專走心胃,血藥而不泛治血證。觀千金、外臺兩書,用
犀角之證,在上者有之,在中在下者有之,在表者有之,在里者有之,無分于上下表里,而總惟血熱而有毒者宜之。諸家之說,不免皆有所偏。
論
犀角之精者,必首推鄒氏。然謂用
犀角必外有表證而兼肌膚有故,乃其所引外臺諸證,則并無表證。夫表證者,有表邪宜發(fā)汗之謂,
犀角與
麻黃并用有之,不能專任以發(fā)汗。鄒氏又以金匱
升麻鱉甲湯無
犀角為無表證,外臺治喉痛有
犀角為有表證,而
升麻鱉甲湯證非無喉痛,不解何以疏舛若是。
鄒氏引魏培之
犀角是倒
大黃之戲語,鬯發(fā)
大黃治火之自中及下,
犀角治火之自下及上,義至精矣,而猶有未盡者。本經
大黃主下瘀血,
犀角主解百毒,就此繹之,
大黃除血分之熱結,是逐而下之。
犀角除血分之熱毒,是解而散之。
大黃不言解毒,是熱結于虛處,致用多在腸胃。
犀角不言下瘀,是熱淫于實處,致用多在肌膚。
大黃之味至苦,色至黃,性復猛厲,自能逐物而下。
犀角靈異之品,無論何處,遇毒輒赴,謂其自上而降,自下而升,則譽之不當矣。
陸九芝世補齋醫(yī)書
犀角升麻辨,看似精詳,細核之則疏舛殊甚。
升麻代
犀角,孫真人千金方已有此語,不始于朱奉議活人書。二物皆中空通氣入陽明經,味苦能發(fā),故本經皆主解百毒。然
升麻主氣,
犀角主血。
升麻升陽氣而解毒,
犀角清血熱而解毒。原有不同,似未可以相代。不知孫真人用
犀角之方不一,獨于傷寒雜治門
木香湯,則云熱毒盛者加
犀角,無
犀角以
升麻代之。蓋其所治瘡煩疼,是陽氣為陰邪所郁,故方中用
木香等辛溫宣陽之藥,熱盛則有毒。
升麻能解毒而升陽亦無所妨,故可以代
犀角。朱奉議以此法施于
犀角地黃湯等方,固宜見譏于陸,而陸實亦不能無誤。提邪外出引邪內陷之說,由來已久,愚何敢辟以臆見;獨是仲圣傷寒金匱兩書,發(fā)表攻里,分別甚嚴。即在陰經而用汗法,非兼見太陽脈證,則必邪在于表在于上。若邪離本經入他經,則治以他經之藥,邪得藥而自解,非提出之,使他徙而后解也。其邪雖不在里而不得用汗法者,仲圣又常反復叮嚀以致意,此皆鑿鑿可證者。陸氏亦知提邪外出之非發(fā)汗不外出乎,可以發(fā)汗之邪,邪本在表在上,未聞有從里從下提而出之以發(fā)其汗者。或謂
升麻之名,以升得之,自屬以升為治。不知所謂
升麻者,為能升陽氣于至陰之下也。周慎齋云∶凡生病處,皆為陰為火,為陽氣不到。
升麻升陽氣以愈病,非提邪氣以離病,不得并為一談。至于引邪內陷,只可謂之致,不可謂之引。凡無病之處,先為藥傷,邪因乘虛而入,是為藥誤所致,非如物交物之得以相引。若寒藥治寒病,熱藥治熱病,可謂邪為藥引矣。然此是滋蔓以益其本病,非陷入而別有變病。陸引喻氏論趙某室人,誤用
犀角領邪攻心一案,以明
犀角非胃藥之據。夫
犀角誤用,為禍誠烈。謂
犀角非胃藥,則其測
犀角何淺。又以
犀角治熱入血室,為能從至幽至隱拔邪外出,故謂之升。微論
犀角之治邪,非拔邪也。從至幽至隱以升拔其邪,亦無此治理。仲圣治熱入血室用小
柴胡湯,似乎升矣。
不知傷寒金匱兩書論此證諸條,惟續(xù)得寒熱發(fā)作有時一條,主小
柴胡湯,且將發(fā)作有時句復沓言之,明示人以非有此證,不用此湯。蓋肝膽二經,互相為用。熱雖入于肝臟,寒熱如瘧,則邪不離乎少陽,以小
柴胡湯和解之,最為合拍。是
柴胡尚屬和法,
犀角更何足言升。乃活人書,謬于仲圣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 語如見鬼狀為熱入血室一條,增加宜小
柴胡湯五字,竟視小
柴胡湯為治熱入血室之通劑,可謂粗疏之至矣。
或詰余曰∶子言提邪外出之證,必邪之在表在上者,乃寓意草載周信川患休息痢,喻氏以逆流挽舟之法,提內陷之邪,從表出而愈,何子之執(zhí)滯也。余曰∶逆流挽舟之說,后人多非之;其實非提邪出表,且與仲圣有暗合之處,可兩下研核而知也。喻氏痢疾論云∶下痢必從汗先解其外,后調其內,此治痢初起之要訣,學人所宜切記。至失表而成久痢,邪已深入,云用逆流挽舟之法,引而出之于外,則不知其挽從何處。若從極下逆挽而上,顯犯少陰病在里不可發(fā)汗之戒,引喻過當,不無流弊。金匱下利脈反弦發(fā)熱身汗者自愈一條,喻氏以此下利為久痢,非用逆挽之法,無以得此。夫弦為少陽之脈,寒利得之,自屬病氣將退陽氣來復之征。喻氏強題就我,憑空結撰,實不可為訓。然則以此法治周信川休息痢而愈者何也?病者年已七十有三,面目浮腫,肌膚晦黑,別無他狀,非陽虛陰盛而何。痢有冷熱兩種,此當是冷痢而濕重熱輕。因其陽氣下陷,與濕熱相搏,故脈沉數而有力。喻氏謂陽邪陷入于陰者非也。病在腸胃,與少陰無涉。以仲圣陽明病與小
柴胡湯取汗之法比例求之,彼為上焦不通,津液不下,胃因不和,故不大便。此為邪壅腸胃,津液不布,傳化無權,故久痢不止。彼以小
柴胡湯和解其外而 然汗出,此以
人參敗毒散升散其里而皮間得潤。小
柴胡湯本方無取汗之文,服之而汗出者,其上焦通也。休息痢本不能發(fā)汗,服
人參敗毒散而亦似有汗者,升陽以化濕,陰陽和而谷味熏膚充身也。因
人參敗毒散雖有
人參,究屬劫劑,故改用補中益氣湯而始收全功,方中
柴胡參草姜棗,即小
柴胡湯去芩夏。彼為挾熱,此為挾寒;彼宜通,此宜固;故芩夏無所用之。又凡仲圣治寒利之方,不雜一下走之藥,甚或用石脂余糧以固下,
蔥白以升陰(義詳
蔥白),喻氏則外以布卷墊定肛門,使氣不下泄,內服湯以升舉之。得仲圣意而不呆用仲圣之方,非明哲那能如是。雖然,仲圣亦逆流挽舟以治利耳,而喻氏用之,謂為提邪出表,得毋有不察者存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