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稱氣者,是香臭之氣。其寒熱溫涼,是藥之性。且如鵝條中云∶白鵝脂性冷,不可言其氣冷也。況自有藥性,論其四氣,則是香臭腥臊,故不可以寒熱溫涼配之。如蒜、
阿魏、鮑魚、汗襪,則其氣臭;雞、魚、鴨、蛇,則其氣腥;狐貍腎、白馬莖、近陰處、
人中白,則其氣臊;沉、檀、腦、麝,則其氣香。如此方可以氣言之。其古本序例中,并各條內(nèi)氣字,恐或后世誤書,當(dāng)改為性字,于義方允,仍寒熱溫涼四性。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此四者,如辛之屬,則有硝石、
石膏、
干姜、桂、附、
半夏、
細(xì)辛、
薄荷、
荊芥之類;甘之屬,則有
滑石、凝水石、餳飴、酒、棗、參、耆、
甘草、干葛、
粳米之類;苦之屬,則有
大黃、
枳實(shí)、濃樸、酒、
糯米、
白術(shù)、
麻黃、
竹茹、
梔子之類;咸之屬,則有
澤瀉、
犀角、
陽(yáng)起石、
皂莢、
文蛤、白華、
水蛭、
牡蠣之類;酸之屬,則有
商陸、苦酒、
硫黃、
烏梅、
五味子、
木瓜、芍藥之類。此雖不足以盡舉,大抵五味之中,皆有四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