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苦、口甘同為熱證,苦為燥熱,在上、中二焦,多渴,屬三陽;甘為濕熱,在中、下二焦,多不渴,屬三陰。蓋脾胃屬土,稼穡作甘,土邪下涉腎位,水土相蒸,甘味上溢于口,多兼嘔吐。人每誤認(rèn)胃寒,而用溫中之劑,不知濕熱在于下焦,土能克水,溫燥太過,腎水告竭,總不見熱渴諸證,惟目不見物,漸至昏沉而死。
口甘一證,在諸證初起,猶可用溫燥開導(dǎo)之品,而亦不宜過劑。在時疫必以清熱為主,消痰為輔,或胸中停飲太甚,亦不過加
蒼術(shù)、
半夏而已,如二陳去
甘草加姜汁炒山梔、姜汁炒
黃連、
竹茹、
黃芩等類,為口甘要藥,
烏梅更妙,酸能勝甘,蓋五行克制,自然之理也。或四苓散加山梔亦得,然必以時疫之大勢,為用藥之權(quán)衡,斯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