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已。
堅者削之,留者攻之,結(jié)者散之,客者除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搏之劫之,開之發(fā)之,適事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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潔古云∶壯人無積,虛人則有之。脾胃怯弱,氣血兩衰,四時有感皆成積。若遽以磨堅破結(jié)之藥治之,疾雖去而人已衰矣。
干漆、 砂、
三棱、
大黃、牽牛之類則暫快,藥過則依然,氣愈消,疾愈大,竟何益哉?故治積者當(dāng)先養(yǎng)正,則疾自除。譬如滿座皆君子,縱有一小人,自無容地而出。令其真氣實,胃氣強,積自消矣。
實中有積,大毒之劑治之尚不可過,況虛而有積者乎?此治積之一端也。邪正盛衰,固宜詳審。(甫謂養(yǎng)正積除,此積之微者也。如脾胃失于健運而氣積食積之不疏導(dǎo)者,惟養(yǎng)脾胃之正氣,而滯積自疏矣。若夫大積大聚,如五積之久而成 病堅固不移者,若非攻擊悍利之劑,豈能推逐之乎?惟虛弱之人必用攻補兼施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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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曰∶留者攻之。此積之所以當(dāng)攻者也。然留積既久,蒂固根深,若不攻奪之,豈能自去?
則傳所謂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其亦理勢之不容已也。凡正氣實而積固不能為殃,正如小人潛以伺其君子之隙,而遂乘以侮之,惟積亦然。但正氣稍虛,積必為害,所以不可不攻也。
既攻之后,尤當(dāng)扶養(yǎng)正氣,而不致擾亂之虞。正氣不足,必先養(yǎng)正以自固,正既固,然后由漸而攻邪,積自漸削而不能留也,故曰攻補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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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有積,則皆為身中之邪氣。若君子座中之有小人也。惟其正氣盛而真氣營運,不失其常,則積略攻之而散潰,亦或自然消退矣。正氣稍虛,則積日著而恣其欺罔之勢,正氣日漸為之弱矣。凡積成而形漸悴,速補真氣,待榮衛(wèi)充實,方可下之。或且攻且補,或先補后攻,或先攻后補,必至于邪去正復(fù)而后已。然除之不以漸,則必致于顛覆之害矣。若昔之武氏斫喪唐宗,幾于改物,尚賴狄張諸君子匡扶之力,漸除黨惡,興復(fù)丕祚。惜乎中宗不鑒前轍,而留三思,馴致韋氏之禍。其猶積余之尚在者,若不亟下之,必將復(fù)起,恣害亡身者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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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和云∶積之在臟,如陳 之在江河。積在臟中,多留于脂膜曲折之處、區(qū)臼之中,如陳在河亦不中流,而在汀灣回迫之地,遇江流之隘,一漂而去。積之在臟,理亦如之。故予先用丸藥驅(qū)逐新受之食,使無梗塞。
其積已離而未下,次以末藥滿胃而下橫江之筏,一壅而盡。設(shè)未盡者,以藥調(diào)之。堅積既久,不可遽以此法,宜以漸而攻之。或三五日一攻,或一月數(shù)攻,后漸以磨積之藥調(diào)之,無傷正氣,此萬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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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學(xué)士云∶大抵治積或以所惡者攻之,或以所喜者誘之,則易愈。如 砂、
水銀治肉積,
神曲、
麥芽治酒積,
水蛭、
虻蟲治血積,
木香、
檳榔治氣積,牽牛、
甘遂治水積,
雄黃、膩粉治涎積,
礞石、海石治痰積,
巴豆、
大黃治堅積,蓋各從其類也。須要認(rèn)臟腑經(jīng)絡(luò)是何積聚,兼見何證,然后增減輕重,使之如兵法云∶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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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腸胃中一切痰積膠固,及生諸般奇形之蟲食積,痰飲痞癖,腹痛痞滿,惡心嗌氣,嘈雜吞酸,食瘧黃胖等證,行之無不應(yīng)手取效。
丹溪此方得于西域之至人。凡人于中年行之一二次,可以卻疾,潤澤枯槁,補益虛損,亦為養(yǎng)壽之一助也。雖然,此法惟宜用于元氣實者,其余虛損癆瘵鼓脹反胃大風(fēng),真病已成,六脈無力者,皆不可用。予見往往不善用者,殺人多矣。
其法用嫩黃牡
牛肉二十斤,切成小塊去筋膜,長流水煮糜爛,以布濾去滓取凈汁,再入鍋中,慢火熬至
琥珀色則成劑矣。令病患預(yù)先斷欲食淡,前一日不食晚飲,設(shè)密室一間,明亮而不通風(fēng)處行之,置穢桶及木瓦盆貯吐下之物,置一瓷瓶盛所出之溺。令病患入室,以汁飲一杯,少時又飲一杯,積數(shù)十杯,寒月積重湯溫而飲之,任其吐利。病在上者,欲其吐多;病在下者,欲其下多;病在中者,及在上復(fù)在下者,欲其吐利俱多。
全在活法而為之緩急多少也,視所出之物必盡病根乃止。吐利后必渴甚,不得與湯,以所出之溺飲之,名輪回酒,非惟可以止渴,抑且可以滌蕩余垢。行后倦睡覺饑,先與稠米飲,次與淡稀粥,三日后方可與小菜羹,次與略濃粥軟飯調(diào)養(yǎng)半月或一月,自覺精神煥發(fā),形體輕健,沉 悉能痊矣。其后須忌
牛肉數(shù)年。
夫牛,坤土也。黃,土之色也。以順為性而效法乎坤以為功者,牡之用也。肉者,胃之樂也。熟而液,無形之物也,橫散入肉絡(luò),由腸胃而滲透肌膚毛竅爪甲無不入也。積聚久則形質(zhì)成,根據(jù)附胃腸回薄曲折處,以為棲泊之窠臼,阻礙氣血津液,熏蒸燔灼成病。自非割腸剖骨之神妙,可以銖兩丸散窺犯其藩墻戶牖乎?肉液之還溢,腸胃受之,其濃皆倍于前,有似乎腫。
其回薄曲折處,肉液充滿流行,有如洪水泛漲。其浮槎陳朽者皆推遂蕩滌,順流而不可停留。
在表者,因吐而汗;其清道者,自吐而涌;濁道者,自泄而去。凡屬滯礙,一洗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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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云∶凡積在中,是為痰飲,在左為死血,在右為食積痰氣。其不能作塊,或聚或散者,氣也。塊者,乃有形之物,痰與會積死血而成。治塊當(dāng)降火消倉積死血,塊去須大補。
治積病不可峻用下藥,正氣虛者愈損真氣,積又不去,必先服補藥數(shù)次,然后攻之,或用磨積藥漸而消除融化可也。積塊在皮里膜外,須用補氣,
香附開之,兼二陳,加補氣藥,先須斷濃味。凡積病下之不退,當(dāng)用消積藥融化開則消。